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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知队助力淘宝(中国)软件公司获全国首例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终审胜诉

时间:2018-12-26

近日,云知队代理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在与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件中,取得胜诉。作为全国首例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纠纷,该案对大数据产业竞争乱象作出了法律上的回应,引发广泛关注。

 

原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系阿里巴巴卖家端“生意参谋”零售电商数据产品的开发者和运营者,通过“生意参谋”平台可以看到大量的店铺和行业数据,从而为商家的店铺运营提供数据化参考。而已购生意参谋产品的用户,可以通过被告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咕咕互助平台”及“咕咕生意参谋众筹”网站,分享销售自己所购生意参谋账号的子账户,咕咕平台上的买家借此可查看生意参谋产品的内容。

 

原告认为,被告不正当利用原告的在先劳动成果,攫取竞争利益并为自己牟利,给本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18816日作出(2017)8601民初4034号民事判决,原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支持,获赔200万元。被告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现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的亮点在于,法院首次明确了大数据产品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法院认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数据产品虽源于网络用户信息,但它包含了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最终呈现的数据内容已是独立于用户信息、原始网络数据的衍生数据。因而,网络运营者对其开发的大数据产品享有独立的财产性权益。

 

本案一审由尹航律师郑金晶律师代理原告出庭,二审由尹航律师姚小娟律师代理被上诉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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