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知队代理原告杭州专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某数字设备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共。
本案也是今年初温州中院具备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之后,云知队代理原告在该院起诉的第一起案件。
由于本案涉及大型喷墨打印设备,无法通过自行取证的方式获取侵权产品。云知队代理原告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温州中院准予证据保全,由主审法官带队,配合技术调查官和书记员,前往某打印店对被告生产的设备进行证据保全,通过拍照摄像的方式,固定了被控侵权产品所有技术特征。
同时,本案判决也厘清了在零部件生产中合法来源抗辩的适用问题,对于被告提出的合法来源,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认定不符合证明标准,不构成合法来源。被告进行了不侵权抗辩以及现有技术抗辩,均未被采纳。
本案由云知队罗云律师、周琳律师代理原告。
云知队 由天册律所合伙人、浙江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4-)杭州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2015-2023) 罗云律师 领衔组建,专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紧密协助的高效团队。 如需了解 云知队 更多信息,请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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